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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2015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主要完成人: 发表日期:2015-02-11 点击数:2957

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2015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及管理办法

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于上海交通大学建设运行。实验室以微生物代谢途径揭示与改良为目标,开展微生物菌种的筛选、代谢产物的发现和鉴定、代谢基因的克隆、生化和调控机理的解析、新型代谢物的设计和组合生物合成、分解、代谢互作以及代谢产物的生物效应评价等全方位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研究特色鲜明,实验室定位准确,形成了微生物合成代谢、微生物分解代谢、微生物代谢互作三个相互联系、互为依托的研究方向。为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吸引、凝聚国内优秀学者,在科学技术的前沿开展高水平的基础性研究,促进新兴和交叉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发挥重点实验室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学研究人才。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研究工作,适当的向边缘地区和西部地区倾斜。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指南,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将在程序审查中自然剔除,不进入评审程序,也不予以退回修改。

一、申报对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非本实验室固定人员。20132014年度尚未结题的开放课题负责人暂不能申请。

二、申请要求:

1、符合微生物代谢研究范围,优先支持与本室研究方向和内容相关(附件1)的研究项目;

2、申请资助的课题应当具有创新性和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能代表我国在微生物代谢领域中的较高研究水平;

3、开放课题需与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至少一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固定学术人员合作提出。未列出合作者的申请视为无效,所申报课题要求能够体现出申请人和合作者之间的科研合作关系;

4、开放课题管理参见《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与客座人员管理办法》(附件2)。

三、申请程序

申请者须填写《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申请人的依托单位签章页须经过申请人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处)盖章和负责人签字;从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部级以上重要研究基地申报的课题需加盖重点实验室公章。申请书请通过电子邮件(Word文档)以及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齐全)分别提交相关材料,截止日期为201533(电子版、书面材料均以邮寄时间为准)。

四、评审及使用:通过实验室室务委员会初审、学术委员会复审的开放课题申请给予批准立项。开放课题资助周期详见《申请书》。

期满需延期者,由合作双方联合提交延期申请,经审议通过最多可延长一年,工作结束时需提交结题报告。

五、资助说明:2015年本室开放课题自由申请项目拟资助为8万元/课题,3万元留在本室用于客座人员在室科研支出,其余部分将拨至申请人单位,用于资助相关合作研究所需的科研支出及访问学者差旅补助等。所有经费应严格按照预算使用。对于形成重要成果的课题,在运行期内或将适当增加支持力度。

六、成果管理: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时须共同署名,署名排序须征得双方同意。课题成果评审、鉴定、总结、学术论文及原始资料应立卷,交本实验室存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晴                    电话:0086-21-34204051     

电子信箱:mml@sjtu.edu.cn       邮政编码:200240       

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生物药学楼2-117

 

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

《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2015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与管理办法》及《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请点击http://skmml.sjtu.edu.cn/Login.aspx登录后下载。为保证下载权限,非国重固定研究人员的申请人请注册为“学者”,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请使用交大邮箱注册为“国重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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